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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龄用工新规7月1日施行,企业版用工协议范本发布【劳动雇佣】

2026年7月1日起,《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》正式施行。企业招用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,适用该规定。
企业需注意以下要点:
1.必须签订书面用工协议,明确工作内容、报酬、休息休假、劳动保护、工伤保障等事项。
2.必须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,个人不缴费。
3.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,按月支付。
4.一般不安排加班;确需加班的,遵守劳动法时长及加班费规定。
5.养老、医疗、失业、生育保险及公积金,企业无需缴纳。
6.劳动报酬、休息休假、劳动安全卫生、工伤保障事项可申请劳动仲裁;其他争议(如协议解除)直接向法院起诉。
基于上述规定,我们为企业制定了《超龄人员用工协议(通用版)》及配套《用工协议解除通知书》。范本特别强化了企业单方解除权,明确约定企业可因经营调整、业务变化、岗位裁撤可终止协议。
以下是范本全文,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完善:








